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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代表合影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第五届谈判会议
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第五届谈判会议在中国香港特区举行。会议圆满完成了《公约》谈判,并决定于2025年在香港特区择期举办《公约》签署仪式。
国际调解院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是落实《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机制,旨在实现争端各方的合作共赢,对完善全球治理、促进世界和平和国际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调解院由中国等19个国家共同发起,坚持共商共建,是发展中国家为国际社会贡献的国际法治公共产品。国际调解院根据各方自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发挥调解更灵活、更经济、更便捷、更易执行等独特优势,将为各国提供自主高效的争端解决新选项。
理事会
理事会为调解院决策机构,负责作出政策决定并制定调解院总体策略。其组成、权力与职能和决策由《公约》规定。
理事会由每一缔约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在缔约国指派代表未能出席会议或无法履职时,可以由缔约国指派的副代表担任代表。理事会应在每次年度会议上选举一名主席,该主席将任职至下一任主席选举。理事会还可选举一名或数名副主席,任期与主席相同。
首届理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举行,由8个成员国组成,其他签署国作为观察员出席了理事会。中国代表华春莹女士当选为理事会主席,委内瑞拉代表Tatiana Josefina PUGH MORENO女士和肯尼亚代表Willy BETT先生当选为理事会副主席。国际调解院获准于当日正式开业。理事会任命郑若骅教授、资深大律师为秘书长,孙劲博士为副秘书长。
理事会应:
- 通过理事会议事规则
- 通过调解院的行政和财务条例
- 通过秘书长和副秘书长选任程序
- 通过调解院的年度收支预算
- 通过提交调解的程序规则
- 通过调解程序规则
- 通过调解员行为守则
- 审议和批准调解院运作情况年度报告
- 任命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 决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服务条件
- 设立调解院附属机构或咨询机构
理事会还应行使其所确定的履行《公约》规定所必需的其他权力和职能。
理事会应尽可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运作。理事会每个成员均有一票。根据《公约》,如在尽一切努力之后仍不能就某一具体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理事会应通过简单多数或者特定多数的投票方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
管理层简介
郑若骅教授
GBM GBS SC JP
郑若骅教授毕业于伦敦国王学院,获土木工程学士学位(一等荣誉学位),后于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伦敦国王学院院士。
郑教授曾于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中国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此前,她先后出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并担任多个法定机构负责人,包括空运牌照局、环境影响评估上诉委员会小组、城市规划委员会等。她还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多个咨询机构成员,如建造业议会、特首政策组、房屋署、古物咨询委员会等。作为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AAIL)的创始主席,她自2017年起积极推动设立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香港阶段培训。郑教授还曾担任香港特区暂委法官及特委法官。为表彰其卓越贡献,她荣获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及铜紫荆星章。她同时是太平绅士。
在国际事务领域,郑教授曾担任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和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副主席。2008年,她当选特许仲裁师协会全球主席,成为首位担任该职位的亚洲女性。她曾担任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委员,并主持2021年召开的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第59届会议。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国际专业组织事务,例如担任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理事会成员。
郑教授在争议解决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曾以大律师、仲裁员和调解员身份参与多起复杂的国际商业及投资案件。她处理的国际商业案件涵盖基础设施建设、矿业开发、清洁能源、油气资源、时尚设计等领域,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2011年,她被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行政理事会主席任命为仲裁员,2017年获中国指定为仲裁员。她曾担任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和常设仲裁法院(PCA)管理的投资者-东道国的投资争端仲裁员,并参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撤销程序中的临时委员会工作。
在担任中国香港特区律政司长期间,郑教授自2018年起牵头推动由律政司和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投资调解培训项目,特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专家参与。在学术领域,她担任清华大学兼职教授,曾是该校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的创始主任,现任联合主任。
孙劲博士
孙劲博士2023年2月至2025年10月任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主任,并担任《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会议主席。孙博士自1996年起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不同岗位,包括担任条法司副司长,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博士多次带领中国代表团参加双多边谈判及国际会议。孙博士自1994年起持有中国律师资格,并曾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理事和兼职教授。孙博士先后在武汉大学获得国际法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在墨尔本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孙博士历年著述甚丰,曾发表《Resolving International Disputes Through Mediation: Where We Stand,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Ahead》、《论仲裁条款独立性》、《论海牙的范围和声明条款》、《善用国际法规则应对国际关系新挑战》和《用公平正义理念引领国际条约谈判—以海牙为例》等多篇专著和论文。孙博士亦参与编纂《中国国际法实践》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改革会议论文集》等。
发展历程




2022年,中方与立场相近国家达成《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
2023年2月16日,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在中国香港特区正式成立,负责组织《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筹备办主任为孙劲博士。
2023年5月,《公约》首届谈判在香港特区举行,各签署、认可或者支持《联合声明》国家派代表与会,各方选举孙劲博士担任后续所有谈判会议主席。
此后,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在中国香港特区和中国澳门特区举行第二、三、四届谈判会议。
2024年10月14日至17日,《公约》第五届谈判会议在香港特区举行。会议圆满完成了《公约》谈判,并决定于2025年在香港特区择期举办《公约》签署仪式。
2025年5月30日,《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特区举行。
2025年8月29日,《公约》生效。
2025年10月20日,国际调解院首届理事会会议召开,国际调解院在香港特区正式开业。
